逃亡可能性甚高 陳凱凌交保夢碎 再延押2個月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府前經發局長陳凱凌涉嫌貪汙,一審遭判有期徒刑八年、褫奪公權五年,為爭取獲得交保機會,陳迅速認罪並表示願意繳回犯罪所得,本月七日再開羈押庭,陳凱凌更主動表示願繳納百萬元交保金,台南地院十二日裁定二次延押,自九月廿日起再羈押兩月。

台南地院十二日表示,案經訊問認陳所犯為法定七年以上重罪,根據一審判決陳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考量日後判決確定陳勢必面臨執行,而陳凱凌在政商長年經營,應有籌措相當現金經濟能力及人脈。

參酌本案備受社會各界矚目,被告為智識正常之成年人,面臨重刑迴避司法審判或未來確定後刑罰之執行而逃亡之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認陳凱凌有逃亡之虞。為防止被告逃亡,確保後續上訴程序、刑罰的執行,衡酌社會秩序之維護與被告人身自由之保障,認有羈押之必要,裁定延長羈押。

陳凱凌自去年十二月裁押迄今,二度遭延押,自九月廿日起再延長二月,羈押時長將上看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