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垃圾回收再利用,高雄市九月起加強破袋稽查,環保局指出,今年一至八月共執行一萬六千多件破袋檢查,其中民眾未確實垃圾分類回收,開立勸導單及告發處分,共有二0一二件;為此,呼籲市民朋友落實垃圾回收分類,以免受罰。
環保局指出,垃圾排出前,務必將家戶垃圾分為一般垃圾、資源回收物及廚餘三類,落實垃圾回收分類,避免違規受罰,未依規定者可處新台幣一至六千元。
環保局指出,在執行破袋稽查過程中發現,多有民眾誤將便當盒、飲料杯、杯蓋等一次用免洗餐具視為一般垃圾,且比率頗高,提醒民眾此類物品皆可進行回收再利用,在回收前以清水稍作沖洗,將殘留物清除後才能交由清潔隊資源回收車進行回收。
此外,家中部分電器、遙控器、玩具、資訊物品等多數內部裝配乾電池,因其內含有害物質,未妥善回收處理恐對環境造成衝擊及危害人體健康,丟棄前務必先將乾電池取出,以塑膠容器集中貯存,並交由清潔隊資源回收車,或由販賣業者、回收業者進行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