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衛福部22日發布修正通訊診察治療辦法,新增慢性病照護計畫收案病人等5種特殊情形,有條件開放醫師通訊看診並開立處方箋,通訊看診新制將7月1日起實施,預計有247萬名病患適用。
衛福部指出,因應新冠肺炎後疫情時代,以及未來醫療新常態發展,通訊診察治療辦法修正擴大病人適用範圍,新增慢性病照護計畫收案病人、疾病末期照護、矯正機關收容照護、行動不便照護,以及災害、傳染病或其他重大變故照護等5種特殊情形,開放醫師以通訊方式提供醫療服務並開立處方。
薛瑞元表示,新法根據醫師法第11條特別規定而生,並非所有病人都可與醫師約診使用通訊診療,患者須通過衛生單位審查,或收案於健保署照顧計畫,非適用範圍內使用依法最高可罰醫師10萬元;若醫師評估病患情況不適合通訊看診,也同樣可不施行。
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指出,以急性後期照顧為例,患者出院後3個月屬於病情穩定期,醫院可提出申請,通過衛生局審查後,就能透過實體門診與通訊診療交互搭配,減少患者往返醫院產生的成本,提升醫療連續性及可近性,在確保醫病安全前提,兼顧醫療品質及分級醫療。
至於慢性病照顧計畫收案病人,能否指定通訊診療的醫療院所?劉越萍表示,中央健康保險署規劃之通訊診療對象,僅可與提出照顧計畫收案醫師通訊,除非台大醫院針對該病患提出醫療計畫,通過衛生單位之審核後才可跨院提供患者服務,所以不會有大醫院壟斷通訊醫療病患的問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