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牽涉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前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等十人,全案歷經一年審理,本月六日辯論終結,十名被告均主張無罪,律師團強調此案只是單純的政治「換票」,並無具體事證認定邱等十人涉賄,主張司法不應介入政治,全案將定於四月廿九日宣判。
檢方及議長邱莉莉五日完成結辯,針對檢方賄選和恐嚇的指控,主張本案中討論的內容只是「政黨合作」,邱莉莉表示,檢調所指全是不實指控,她對得起自己良心、不可能做違法的事,請法官還其清白。
其餘被告包括南市議會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南市議員黃麗招、李鎮國與妻子高玫仙、李文俊及女性友人黃怡萍等全數主張無罪。
被告律師團認定,本案中被告只是政治理念的結合、換票,沒有財產上的利益,而「不正利益」認定應要能夠「轉換金錢、折換數額」等實際利益,檢方事證不能證明被告間有不正利益,應該判處無罪。本案關鍵在於審查「換票犯不犯法」癥結,司法不應介入政治審查。科刑部分,檢方僅簡單表示請法官依起訴書所載內容,量處適當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