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和平區梨山地區大甲溪事業區第六十六林班地,十六日深夜傳出森林火災,暗夜中熊熊烈火延燒迅速,由於現場雜草燃燒,出動四十七名森林管護員救火,空勤直升機空中灑水,陸空滅火,所幸火勢於十七日中午獲得控制,現場人員進行殘火處理。詳細起火原因將由消防局火調科釐清。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台中分署表示,十六日深夜接獲台中市消防局通報,位於梨山地區的大甲溪事業區第六十六林班地發生森林火災,台中分署派員勘查,因夜間山區視線不佳,搶救不易,火勢延燒猛烈,除了動員四十七名救火人力,並連繫空中勤務總隊支援直升機進行空中灌灑五趟次,火勢於十七日中午獲得控制,現場仍進行殘火整理。
林業保育署台中分署表示,火場位置地處偏遠,且無道路通行,森林護管員使用砍刀闢除雜草開路,步行約二小時抵達,火場雜草密布,輕質燃料充足,促使火勢延燒快速,初估延燒面積約十一公頃。
經動員梨山工作站、麗陽工作站森林護管員,兵分三路分頭處理煙點,台中分署已請台中市消防局於火勢完全撲滅後,派火調科人員到火場釐清起火原因。

台中分署提醒,依據森林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十年有期徒刑,失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二年有期徒刑,且除負刑責外尚須負民事賠償責任,前往山區切勿生火,共同保護珍貴森林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