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隱匿碰撞又推給記者沒查證 海委會沒說實話啟人疑竇

大陸船隻在金門海域非法捕撈釀二死,大陸國台辦「否認越界」,稱兩岸不存在禁止、限制水域。(海巡署提供)

記者康子仁/特稿

發生在十四日的金廈海域,一艘越界的大陸快艇在海巡署追逐時翻覆四人落水,其中兩人不幸死亡。時隔一個禮拜,經由媒體報導,外界才得知原來雙方在追逐過程中發生碰撞。海巡署在第一時間沒有說實話,事後要用更多的謊來圓,已經失去依法查緝的道德制高點,也嚴重斲傷政府的公信力。

在十四日意外發生的第一時間,海巡署公開發布的新聞稿,只提到是對方「蛇行拒檢,不慎翻覆」,完全沒有提到過程當中有碰撞。在媒體二十一日爆料有發生碰撞,引發外界譁然之後,海委會主委管碧玲二十一日立即澄清,她在兩天前就揭露,本案受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障,「這也是基本常識,會有第三人責任險,就是有碰撞,海域和陸域上的車禍是一樣的,沒有碰撞,怎麼會有第三人責任險?」

管碧玲的說法,不知是刻意隱瞞,還是考驗民眾的智商。這起意外事故當中,究竟是大陸快艇自行翻覆,還是因海巡署碰撞導致翻船,不僅是事故重點,更是我方有無責任(不管是刑事或道義責任)的判斷依據之一。海巡署一開始沒有說實話,還刻意帶風向,在被媒體揭露曾發生碰撞之後才坦承此事,已經讓外界質疑,既然自認站得住腳,為何一開始要刻意隱瞞碰撞事實。

尤其被問到有無錄影畫面時,海巡署的說法是,當時發生在短短五分鐘內,因此無暇錄影,但問題是立法院在前年就通過決議,海巡人員執勤時不能只有手持攝影機,要發秘錄器給每一位海巡人員執法,如同警察一般執法時配用,避免發生爭議時各說各話。

如今大陸漁民回到大陸接受陸媒採訪時,指控當時海巡署船隻直衝而來,把快艇直接撞翻,因為我方執法時沒有錄影,只能任其指控啞巴吃黃蓮。蔡政府應該要查明,海巡署究竟是因為沒有錄影而無法替自己辯駁,還是自知理虧口徑一致沒有錄影,不管結果為何,都讓台灣在整起宣傳戰和法律戰中落居下風,更容易因為一開始隱瞞碰撞事實,給外界大作文章的空間。

尤其是被質疑為何一開始不說實話,管碧玲的說法是,當她說明這件事情的時候,有立委來跟我確認,「並沒有媒體朋友來跟我確認,媒體誤解因此而產生。」媒體想問的是,如果不是有媒體報導曾發生碰撞,海巡署是否就想含糊其辭粉飾太平,等到記者爆料,又把責任甩鍋給媒體,這樣的說法,就問民眾是否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