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傳要領回遺體 金門地檢:家屬無意見才能發回

海巡署處理大陸快艇翻覆。(資料照)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大陸快艇翻覆造成兩死兩傷,目前傷者已經回到大陸,二十五日傳出家屬要求領回遺體及船隻。金門地檢署回應,遺體要家屬無意見才能發回,而快艇是證物,因隨時有鑑識可能,目前還不能發回。

發生在十四日的大陸快艇越界,在海巡署的追逐過程中因碰撞而翻覆,死者家屬及晉江市紅十字會人員二十日抵達金門後,多次與海巡署人員協商,但雙方至今仍拒絕透露是否有共識。

根據媒體報導,家屬二十五日在協商過程中,要求比照先前遣回的兩名生還者,領回被扣押船隻,並且遺體要與漁船一起送回中國。

金門地檢主任檢察官施家榮回應,因沒有參與協商過程,不清楚死者家屬是否提出領回遺體和船隻等訴求,但依照慣例,通常要等到確認家屬完全無意見後才可以發回遺體;若家屬仍有意見,通常要解剖後才能發回。此外,船隻目前視為證物,隨時有調查及鑑識可能,所以還不能發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