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關即起至4月30日止辦理今年度報關業務證照校正作業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臺北關公告即日起至4月30日止,辦理本(113)年度報關業務證照校正作業。一、除本年度取得登記之報關業者外,請檢具公告事項二之文件至該關業務二組辦理。另該關將派員於3月8日、15日、22日及29日(均為星期五),上午10時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3時30分,至臺北市報關商業同業公會收件。

二、校正申請書下載路徑置於該關官網(https://taipei.customs.gov.tw)/便民服務/書表下載(分類查詢:報關業設置管理)/報關業務證照校正申請書;辦理時應檢具下列文件:(一)報關業務證照校正申請書(請先送公會核章)。(二)報關業務證照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公司大小章)。(三)報關公會會員證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三、請於期限內辦理校正,逾期未辦理者,依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34條規定,得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連續處罰3次仍未辦理者,得停止其6個月以下之報關業務或廢止其報關業務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