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岡桶屍案 酒店女友堅稱沒殺人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神岡桶屍案近日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密集審理,檢方起訴曾從事酒店的蔡姓女子涉嫌殺害陳姓男友裝桶用水泥封屍,蔡六日稱陳酒醉會毆打她、還曾借對方二、三百萬元,但仍堅稱沒有殺人封屍、沒有對檢警說謊,但對於檢方、法院質疑的關鍵疑點,蔡幾乎都稱不清楚、忘記了。

公訴檢察官昨日提示蔡女過去四次警詢、十一次偵詢筆錄,包括蔡女稱一0八年三月四日因陳男喝醉要載他回家,因公寓管理員拒絕幫攙扶,她就轉往汽車旅館投宿,隔天睡醒陳就不告而別,自此沒再見過他,二人僅手機傳訊,陳失蹤前同年農曆年有次回家,陳就拿了張和解書要她簽,記載彼此債務問題,她希望能和平解決就簽了,但該和解書二人的簽名經送交刑事局鑑定,除毫無二人指紋外,也均是出自蔡一人筆跡,蔡女則稱不知道。

至於發現桶屍的神岡廠房,裡頭電鑽、水泥攪拌器及橘色塑膠桶,也是陳叫她去買來放的,不清楚陳作何用途,而陳男失蹤後,蔡女卻持續幫他支付一年的神岡廠房租金,蔡則稱想說陳之後可能還會用。檢警曾詢問蔡是否殺人,蔡否認外,也說「我什麼都不知道。」但蔡女經刑事局鑑定,就是否將陳裝桶封屍等回答,也呈現不實反應,對此蔡堅稱沒有說謊。

公訴檢察官張凱傑昨日詢問時,蔡表明過去曾有婚姻及二名小孩,是智識健全的母親,並曾有健身房會籍二年,和陳男交往時彼此有債務問題,陳喝醉時曾對她動粗,替陳支付神岡廠房二十五個月三十萬元房租是基於欠陳的「人情債」。

審判長劉麗瑛也詢問蔡女,究竟她和陳男間是誰欠誰錢,蔡說剛認識時自己上班賺的錢都幫陳還高利貸,陳向她借二、三百萬元,一0六年第一次分手不久,陳想復合說要彌補她,除每天買她時數一萬七千元還會匯錢給她,但後又叫她領出來,最後陳到底欠她多少也算不清。

審判長也質疑,既然陳欠她錢,又曾因酒醉毆打她,已知陳不是好對象為何還要復合?蔡則說,久了還是有感情,我比較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