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兒團體上凱道!4大訴求終結兒虐

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27日號召民眾走上凱道參與護兒集會,現場提出四點訴求,許多民眾舉著自製標語、手牌到場聲援。(中央社)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兒童權益促進協會二十七日在台北市凱達格蘭大道舉辦護兒集會,有多名受害者家屬出面。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創會理事長王薇君表示,政府應將社會安全網升格為兒少權益辦公室,加強相關單位的橫向聯繫;一同策劃活動的律師葉恕宏表示,虐童案不能只懲罰保母,也要讓保母的督導、機構的老闆等「共犯結構」都一同負起責任。

今年三月爆發的台北市一歲男童疑遭保母虐死案,引發社會譁然。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號召民眾走上凱道,提出四點訴求,包括「積極護兒不逃避,體制重整有效率」、「兒少福利要平權,育兒家長要後援」、「悲劇不能再重演,網絡必項要健全」及「司法改革不能等,兒少侵害加重刑」。

主辦單位邀請四名兒虐受害者家屬上台分享心路歷程。其中受害家屬「庭庭媽咪」痛心地訴說,女兒懷胎十月生下,想到九個月大送進托嬰中心,短短十一天就葬送了生命,事發二年多來,庭庭媽咪說,看到近來許多的兒虐案件,法院往往以過失致死輕判,讓她深感受害者家屬往往是最弱勢的一方。

「品捷媽媽」五歲的孩子有發展遲緩等狀況,找到每年都能募到新台幣一千萬元善款的財團法人愛心機構協助照顧。沒想到該機構陸續發生六名兒童被不當對待,包括被綁在椅子上限制自由、暴力餵食等情形,她的孩子更是不幸去世。品捷媽媽表示,事發後機構只被罰新台幣六萬元。她認為相關法規一定要調整,提高罰則,加強管理財團法人。

「小虎妹爸爸」的女兒遭保母毆打、多處骨折去世。他形容,司法的路上只能孤軍奮戰,看到涉案保母只被裁定三萬元交保,且還能回去幼兒園上班,一度難以置信。歷經多年奮鬥,涉案保母最終被法院判處九年六個月徒刑。但小虎妹爸爸認為判刑過輕,在國外應是謀殺罪,而不是傷害致死。

王薇君強調,政府應將社會安全網升格為兒少權益辦公室,加強相關單位的橫向聯繫。她並解釋,加重刑責的訴求不是「虐童唯一死刑」,因為如此一來,反而會讓犯下過錯的人無所忌憚地持續犯下罪刑。該做的是修正案件的法律見解及構成要件,讓兒虐案件傷害及殺人犯意的區別更加標準和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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