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有一民眾從國外進口或自行製造,至網路刊登販售並宣稱有殺蟲或防蟲等效能,因未取得環境部核准許可而受罰,錢還沒賺到,被罰了6萬元!彰化縣環保局提醒民眾,無論是合法環境用藥或非法的只要您沒證照(環藥許可證、販賣許可證、病媒防治許可證),千萬別上網刊登環藥廣告,近期已有陸續被罰了6萬元,大呼冤枉,因刊登即已觸法,呼籲民眾別刊登。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指出,統計112年查獲違規件數35件,較111年17件明顯增加,主要因許多民眾為了貼補家用,於網路(電商通路平台)刊登販賣環境用藥或從國外帶回後用不完的環境用藥至網路刊登販賣,刊登商品未取得環境用藥相關許可證照;另因112年艾草蚊香商品正夯,許多民眾在不諳法令的情況下,從國外進口或自行製造,至網路刊登販售並宣稱有殺蟲或防蟲等效能,因未取得環境部核准許可而受罰。
環保局提醒民眾,沒有取得環境用藥相關許可證照,不要上網廣告販賣環境用藥,違法廣告環境用藥,經查獲將會被處6至30萬元罰鍰,若販售回國自行攜帶的環境用藥,將處3至15萬元罰鍰。請民眾堅守環境用藥廣告的「3不原則」:「不刊登」,無照不上網廣告;「不亂買」,不買來路不明且無環保署核准字號的環境用藥;「不推薦」,不在網路廣告宣稱環境用藥殺蟲或防蟲等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