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軍人約性交易慘遭騙光薪水 還捲入詐團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二十歲許姓職業軍人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被檢方起訴幫助詐欺,他喊冤原是想性交易,但遭一連串話術才被騙,其辯護人也說許年輕社會經驗不足,為了約性交易連參加遠航敦睦艦隊領到的薪水全都被騙光;台中地院比對相關對話,認定許是辦理貸款被騙,主觀無幫助詐欺犯意判他無罪,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許男一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聽從身分不詳暱稱「謝先生」的詐團成員指示,將名下郵局網銀帳號、密碼交給對方,隔天又把金融卡、寫有密碼紙條等,放在高鐵左營站置物櫃內,提供給詐團當作人頭帳戶,後來詐團騙得一筆二萬九千元款項匯入,涉嫌幫助詐欺。

台中地院審理時,許男堅決否認犯行,辯稱自己本來要和一名綽號「沫沫」女子性交易,對方卻透過黑道大哥恐嚇他出錢買遊戲點數卡支付保證金,他已經花了十七萬元,但還是差三萬元,急著用錢才上網找到「謝先生」申辦貸款,並依對方指示提供帳戶。

許的辯護人說,許是職業軍人,透過交友軟體想和「沫沫」性交易,卻被詐團成員要求買遊戲點數以支付沫沫的出場保證金,並稱約會結束後再退還,許短時間無法湊齊,三月三十一日收到參加遠航敦睦艦隊支付的薪水十三萬元後,就將薪水全部投入,最後仍湊不齊才遭騙,且許年僅二十歲,高中畢業就入伍當軍人,生活、成長環境單純,社會經驗不足,欠缺金融知識而遭利用,並非詐團幫助犯。

法院根據許男和謝先生、沫沫對話紀錄,發現許確實打算放假時約性交易,並依指示買點數,後又遭恐嚇才找上謝先生貸款,相關對話自然無刻意造假,為避免詐團常利用法院無罪判決,或媒體轉載報導,作為日後假造證據、說服其他潛在犯罪行為人犯案的參考資料,因此不公布詳細對話。

台中地院認定,許男是辦理貸款被騙,主觀上並無提供帳戶給他人使用的動機,難認有幫助詐欺故意,判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