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五月 南市勞工局提醒雇主保障職場媽咪勞動權益

溫馨五月,勞工局提醒雇主保障職場媽咪的勞動權益。(記者陳佳伶攝)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母親節就到了,為讓職場女性勞工在懷孕、產後恢復等期間有充分休息,並可安心陪伴與照顧子女,勞工局說,勞基法對於母性的勞動權益有相關特別規範,提醒雇主應遵守相關法令規定,提供合法的勞動條件,保障母性勞工相關權益。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懷孕及產後的女性在體能、生理等限制,各國在勞工立法例上均予採取特別保護,我國在勞基法有相關保護規定,包括雇主不得使懷孕或哺乳期間之女性受僱者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並給予產假八星期,亦應依受僱者工作在職年資,發給工資,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給全薪,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女性受僱者在懷孕期間,如有較為輕易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減少其工資;子女未滿二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集)乳時間六十分鐘,且視為工作時間。

王鑫基指出,母性保護是勞動議題,同時是婦女人權保障重要一環,提醒雇主應依規定予以保障;為建構更友善的職場環境,勞動部今年訂定「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原則」,規劃五日或七日為申請門檻之育嬰留職停薪,試辦期間預定自五月至十二月卅一日止。

這次試辦係「小規模」試辦,以「自願性」參與為主,欲參加試辦的事業單位可自行評估自身的產業特性,透過雇主團體或直接向勞動部提出計畫申請,勞動部將依據試辦結果滾動檢討,以完善計畫推動。

南市職安健康處長李炫昌表示,為保障勞工權益,透過宣導、輔導及檢查等多元策略,督促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法令。經統計,今年迄今實施勞動檢查共七百多場次,分析常見違法樣態,包括出勤紀錄未詳實逐日記載至分鐘為止;延時工資未依規定給付;未依規定七日有一日休息,呼籲雇主依法辦理,以免觸法。

今年第一季勞基法宣導會陸續於各區辦理,十五日東陽實業廠;二十日在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二十四日與勞動部合作在柳營區農會,歡迎勞工踴躍參加,相關報名資訊可上南市職安健康處官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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