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投資柬埔寨不動產詐全台7000人 台灣房巢遭起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灣首家P二P網路借貸平台旭新公司涉嫌吸金七十三億元,台中地檢署去年九月已依違反銀行法起訴,中檢搜索旭新時,又發現旭新陳姓負責人、應姓股東另成立台灣房巢公司,以不實柬埔寨不動產債權為標的,向民眾非法吸金逾九十七億元,全台七千多人上當,檢警偵辦後逮捕應男等十四人,中檢九日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

台中地檢署指出,全案由檢察官指揮,先前偵辦旭新科技公司四十七歲陳姓負責人違反銀行法案件,另案扣得房巢公司投資方案、契約書,深入追查發現房巢四十四歲應姓負責人一0五年十二月起在台北、台南及高雄等地,利用YOUTUBE等網路平台舉辦投資說明會。

檢方查出,應男與陳男等人於房巢公司所推出柬埔寨不動產債權商品,書面合約上賣家均為同夥李男、陳男所成立使用的人頭公司,實際上並無興建或販賣不動產供人投資,竟對外打出「投資人可按季支領權利金或租金」、「期滿可取得賣方行使買回權時需加計投資金額百分之四至百分之四十之報酬」宣傳。

檢方統計,應男等人一共對外推出十一種柬埔寨不動產投資方案,自一0五年十二月至一一三年二月間,一共招攬全台超過七千名投資客,九年多來吸金高達九十七億八千二百一十七萬元。

中檢去年七月十一日指揮調查局、警方搜索旭新公司後,今年四月二日再赴台灣房巢公司搜索,現場扣得相關不動產合約、投資人資料、日記帳等證物,複訊後將應男、陳男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同步查扣應男八百三十二萬元房產、九萬元美金。

檢方訊時,應男否認詐欺、違反銀行法,辯稱公司銷售不動產方案都有「附買回權期間」,屆滿時賣方可選擇是否買回不動產,若要買回,則依市價計算,買回權執行與否,都由賣方決定,並沒有保證買回。

檢方全案偵辦後,依違反銀行法、詐欺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應男、陳男等二人獲法院裁准,昨日依法將應男等十四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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