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母親節將屆,國內推動哺餵母乳多年,也立法保障婦女可在任何場所依嬰兒需求哺餵母乳,國健署10日指出,各大公共場所應依法設置哺集乳室,民眾也務必避免干擾、歧視哺乳媽媽,並提供友善的環境,違者最重罰3萬元。
國健署指出,依據實證研究顯示,哺餵母乳對母嬰健康有很多好處,不僅可增加寶寶免疫力、減少過敏以及降低兒童肥胖的發生率等,同時也有利於媽媽子宮收縮,減少產後出血,因哺餵母乳可以消耗較多的熱量,對於身材恢復較快,並能降低罹癌風險等。
我國為保障婦女在任何場所可依嬰兒需求哺餵母乳,免於受到任何干擾、歧視,並提供有意願哺乳媽媽友善的環境,於民國99年立法通過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保障媽媽在公共場所公開哺餵寶寶母乳,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違反者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截至112年底全國總共設置4008處哺集乳室,包括依法設置2,643處及自願設置1365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