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臉A片賺千萬 網紅小玉判關5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網紅「小玉」朱玉宸和其助理莊炘睿利用深度偽造技術,製作包括立委黃捷、民進黨前立委高嘉瑜、雞排妹等一一九位公眾人士的淫穢影像,並自民國一0九年開始在網路上販售獲利一千三百三十八萬餘元。全案經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確定,小玉判刑六年八月,其中五年刑期不得易科罰金,助理莊炘睿判四年六月得易科罰金之刑,犯罪所得全數沒收。

全案緣於網紅朱玉宸及助理莊炘睿涉嫌把政界、社會名人等一一九位的臉,利用深偽技術移花接木到AV女優身體上,製作出相當逼真的性愛影片,並上傳供付費觀看牟取暴利。一審法院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一一九罪各判五月,合併應執行刑五年六月,並得易科罰金一九八萬元,也就是說小玉繳錢即可免入獄。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

二審高院審理後認為,朱玉宸及其助理的行為對被害人的侵害深遠,有八十三名受害人向朱玉宸提出誹謗告訴,一審判決明顯不符比例原則,因此撤銷一審判決,並加重刑度至六年八月,其中五年不得易科罰金,並沒收罪犯所得一千三百三十八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