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衛福部16日公布特定細胞治療癌症技術實施情況,以治療開始後病人平均存活時間初步分析,因病患多是合併接受多種治療方法,故無法斷定療效,亦難研判是否有顯著性差異,但特定細胞治療癌症技術,仍可給民眾嘗試治療癌症的權利。
衛福部表示,於107年9月6日修訂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新增6項細胞治療技術項目,108年5月醫療單位首次收到以細胞治療技術之病患,至111年12月31日,總收案人數為911人,其未接受治療有272人,未完成完整療程則有101人,完成完整療程者共538人。
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指出,由於收治的病人涵蓋各種癌症種類,且細胞治療項目也有多種樣態,彼此異質性非常高,且這些病人也通常合併接受多種現行標準治療,呈現的病況會受到多重因素影響。
衛福部指出,存活天定義為「治療開始後病人的平均存活時間」來分析,乳癌病人24人中,超過一半之病人統計結束時仍存活,所以存活天數之中位數無法計算;大腸直腸癌病人共56人,存活天數中位數677天;肝癌病人36人,存活天數中位數368天;胰臟癌病人19人,存活天數中位數344天。
衛福部表示,由於每一個病人都是合併各種可能方式治療,可能會接受化療或標靶治療,而不是只有細胞治療,所以治療效果是受多重因素影響,且細胞治療研究上沒有對照組,也難以斷定療效。衛福部強調,細胞治療僅是輔助療法,目前無法斷定療效,但希望能給民眾嘗試治療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