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位黃姓男子一一一年在板橋住處向母親索討新台幣一百元未果,竟在爭吵後,將母親從四樓陽台推下,導致母親跌落馬路邊死亡,全案在一、二審中,法官考慮到黃男患有思覺失調疾病等因素,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決黃男無期徒刑,案件上訴至三審,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在三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四十歲的黃男與母親同住在新北市板橋區。在民國一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晚間八時許,黃男在家中四樓的陽台上向七十歲母親索取新台幣一百元不成發生爭吵,隨後,黃男竟將母親推下陽台,導致母親墜落馬路當場死亡。
黃男在法庭上否認犯罪,他辯稱只是想向母親要一百元買東西吃,但母親誤以為他要買酒而拒絕,在爭吵過程中,母親一直抓他袖子,他想要掙脫而將媽媽推開,媽媽因重心不穩,不小心就從陽台掉下去。
新北地方法院在審理後認為,黃男的辯解明顯避重就輕,試圖推卸責任。但審酌黃男的智能處於邊緣智能不足程度,且因疾病、工作、人際關係及家庭等各種狀況,都對他產生了交互影響。因此,依據「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黃男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