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世空姐潑油燒死丈夫 改判12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李姓前空姐離職後和小八歲的楊姓男子結婚,因婆媳問題互控家暴,她三年前與楊男發生口角,以汽油縱火造成楊男死亡;法院歷次審理皆依殺人罪判十五年,台中高分院更二審六日改判十二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四十六歲李姓前空姐曾於臉書社群控訴,婚後遭公婆霸凌與刁難,還被婆婆咬傷手臂、潑辣椒油等,藉機讓網友公審。

一一0年三月十一日上午,李女到加油站購買汽油回住處,將保特瓶內汽油朝在臥室內熟睡的丈夫身上澆淋,雙方當場爆發爭執,過程中李靜嫻數次點燃打火機,且經楊男告知「妳不要不相信,這個有油氣,就會燒了」。

李靜嫻以楊男對她說謊為由要求下跪道歉,對話過程中,李靜嫻持打火機逼近楊男,楊男為求自保,起身趁隙拿取放置在地上的保特瓶,瓶內剩餘汽油因此噴濺潑灑,造成李靜嫻手中打火機引燃火勢,導致楊男全身著火,並受有多處燒燙傷及三度體表面積百分之八十等傷害,楊男經送醫救治後,仍於一一0年四月二十五日不治死亡。

案經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依殺人罪嫌將李靜嫻起訴,台中地院一審與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皆以殺人罪判處她有期徒刑十五年,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合議庭並審酌,案發後李靜嫻尚有詢問被害人狀況的關懷言語,於法院審理中坦承買汽油這件事情真的有風險,一再當庭對被害人父母表示抱歉,但至今未能與被害人家屬調解成立賠償損害,未獲被害人家屬原諒。更二審昨日宣判,原判決撤銷,依殺人罪改判有期徒刑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