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工偷車被攔查猛撞警車 判1年2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四十四歲陳姓水電工自稱月入八至十五萬元,卻二度偷車被警方攔查不配合,重踩油門撞爛警用機車後在大街一路蛇行狂飆、闖紅燈,警方連開四槍後才逮到人;法院直言,陳男犯罪所生危害不容小覷,考量他犯後沒和解、家庭經濟狀況,依妨害公務、竊盜等三罪判他一年二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陳男一月十四日先是在台中市北屯區旱溪路偷了一輛轎車,二月十六日他行經大里區中興路大明高中後方時,又見一輛小貨車沒上鎖,就徒手、持剪刀等工具轉開店門發動後駕車駛離,未料當晚六時多,陳剛偷來小貨車上路就被霧峰分局內新派出所警員盤查,但他不配合竟加速衝撞,警員立刻跳開警用機車,陳則持續踩油門將警用機車拖行、輾壓毀損。

警方則向民眾借用機車後追趕,陳沿路蛇行、闖紅燈還跨越雙黃線,七時多逃竄至東區一處工地因無路可逃,又倒車企圖再次衝撞警察,警員先是對空嗆一槍,再朝貨車車輪開了三槍,成功將陳男逮捕送辦。

台中地院審理時,陳男均坦承不諱,並有監視器畫面等可佐;法院指出,陳為躲避攔查,不惜駕車衝撞警用機車,妨害警員執行公務,又闖紅燈、超速蛇行等,也構成妨害公眾往來;法官認為,陳男正值青壯,卻不思循正途賺取所需,反企圖不勞而獲,又撞壞警車、釀警員受傷且嚴重危害人車通行安全,犯罪所生危害不容小覷。

法院審酌,陳男自稱高中畢業,從事水電工,月入八萬元至十五萬元等經濟狀況,依竊盜、使用凶器竊盜及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等三罪,一共判他一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