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追人勾結刑警濫查個資 遭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洪姓男子經營科技、徵信公司,因受託調查一名人妻動向,竟拜託時任台中市警局刑警大隊楊姓偵查佐幫查個資,楊明知當事人非偵辦對象,二度以不實用途登入警政知識聯網,查詢民眾前科照片、車行紀錄,台中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個資法、偽造文書罪嫌起訴洪男,楊員則獲緩起訴確定。

起訴書指出,洪男的公司常向警方推銷監視器設備和楊員認識,洪一0九年受一名男子託付調查其妻子行蹤,二人前後在女子手機安裝木馬程式,竊取她LINE對話紀錄,又偷在其車上安裝GPS追蹤器,調查對方的行車軌跡。

洪男調查過程,又為得知女子往來的一名陳姓男子個資,就委託楊員查詢對方前科照片,楊明知陳男非他偵辦對象、之後也無對陳立案偵辦計畫,同年七月二十二日竟在台中刑大偵二隊辦公室內,以公務電腦登入警政知識聯網,還以不實偵辦刑案用途,查到陳的前科照片後傳給洪。

檢方還查出,洪男為協助員工討債,一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又請楊員幫查詢另一輛小貨車的車行紀錄,當時楊因調職到台中第三分局,就用三分局公務電腦登入警政知識聯網,再度以「偵辦刑案、毒品危」等不實用途要查詢,但因檔案車牌辨識錯誤無法判讀而未遂。

被害的女子證稱,發現手機遭人設木馬程式、車內也被裝GPS追蹤器,因先生傳給她陳男的前科照片,她驚覺有異報案後才曝光。

男子也說,花了八十萬元委託洪男調查妻子行蹤;另警政署政風室也根據系統使用紀錄,確認楊員確實以不實用途查詢陳男前科、小客車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