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死偷車賊 恆春警起訴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恆春建民派出所詹姓員警涉嫌凌虐蔡姓竊嫌死亡案;屏東地檢署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致死罪嫌,將詹員提起公訴,移審法院裁定續押詹男。

檢方指出,今年二月十六日下午五時四十分許,恆春警分局建民所傅姓員警發現蔡姓男子涉嫌竊取機車,遂聯繫值勤的陳姓員警到場支援,該所詹姓員警亦隨同前往。

詹員抵達現場後,不滿蔡男否認犯行態度,先將蔡嫌推至牆邊,以警棍敲打蔡男左、右小腿,接著又持警棍戳捅蔡男腹部,導致蔡男脾臟破裂內出血,詹員不顧蔡男就醫請求,仍於搜索完畢後,將蔡男帶回派出所欲製作筆錄。

直到當晚八時左右,蔡男被發現昏迷無反應,經施以CPR並送醫急救,然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於晚間九時三十分宣告死亡。

檢方傳喚詹男等三名涉案員警訊問後,陳、傅兩人獲請回,詹男則於二月二十二日被檢察官聲押獲准;屏東地檢署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致死罪嫌起訴詹男;案經移審屏東地院後,法官裁定繼續羈押詹男。

另外,監察院十八日對警政署及屏東縣警察局所提糾正案;監院認為詹姓員警執法過當,傅姓及陳姓員警不但未予制止,且對蔡嫌反應疼痛需醫治均置之不理,屏東縣警局未督導所屬正確使用警械、落實報告及救護等處置,錯失制止及急救契機,違失情節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