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議案遭否決 行政院:將提釋憲

(行政院提供)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21)日表決否決行政院覆議案,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未來政院會申請釋憲,相關條文最快3天後會公布成為法律,這也是最快可能提出釋憲的時間點。

陳世凱表示,立法院否決了行政院提出的覆議案,行政院跟大多數國人一樣沉痛且遺憾,很多人在問為甚麼行政院明知有這樣的結果,卻仍提出覆議,因為行政院預期的覆議是在立院朝野黨團之間針對法案內容對話,就條文合理、合法、合憲性做討論。

(行政院提供)

陳世凱強調,立院這次修法,無論是在程序瑕疵或是內容的憲政爭議,都不只是一般民眾有質疑跟憂慮,也有很多國內法律學界抨擊。諸多條文設置並未考量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正當法律程序,甚至直接違反過往法規解釋。

陳世凱也說,依照憲法程序,行政院針對窒礙難行條文迫不得已提出覆議,這是在權力分立的設計之下,行政院向立院負責且相互制衡的程序。政院為了解決問題提出覆議,做為一把鑰匙,在嘗試轉開門鎖的同時,是希望能夠啟動國會內部再度討論的可能。

陳世凱表示,行政院對於覆議結果感到遺憾,昨天院長卓榮泰已說明,會採取憲政救濟手段,最重要的就是申請釋憲。

被問及釋憲時間點,陳世凱說,必須要在正式成為法律之後才能提出,就要看總統賴清德公布的時間,依規定成為法律是要3天之後,提出釋憲的時間上應該沒有限制,最快就是在該案成為法律案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