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網紅Joeman涉嫌持有大麻毒品案,新北地檢署考量其坦承犯行且持毒數量不多,給予緩起訴一年,並須提供一百小時義務勞務的處分。檢察官依職權聲請再議,全案經高檢署駁回而確定。
檢警調查,Joeman於去年九月在三重區以一萬四千元購得十公克大麻毒品。新北地檢署認定Joeman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持有第二級毒品罪,但審酌其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無前案紀錄,且所持毒品數量不多,給予緩起訴處分一年,並要求其當庭寫悔過書及提供一百小時的義務勞務。
對於此案,檢察官依職權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一審檢察官的法律見解妥適,無再議之理由,因此駁回再議,使得全案確定。
另對於Joeman涉嫌施用第二級毒品部分,由於其尿液及頭髮送驗結果均未檢出大麻代謝物反應,檢察官在四月間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