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台南市議會三讀通過《台南市淨零永續城市管理自治條例》,啟動邁向淨零關鍵!市府感謝市議會支持城市淨零減碳,自治條例將函報行政院核定,於公布後六個月施行,同時加速籌備自治條例子法內容。
市長黃偉哲表示,為因應二0五0淨零排放目標,自一一一年起積極制定《台南市淨零永續城市管理自治條例》共七章四十九條條文,立法重點包括實質降低碳排、加速推動綠能、優化節電設備、發展綠色運輸、氣候變遷調適、循環永續生活等六大核心,期許藉由法制規範的力度及廣度,積極落實氣候治理,與全球同步邁向零碳未來。
環保局長許仁澤指出,法規研議過程召開十四場跨局處會議及十八場次公聽研商會,與專家學者、相關局處、工商團體、同業公會、製造業公會、建築業公會、交通運輸客運業者、旅館業、餐飲業、宗教團體及環保團體進行多方溝通。
目前市府研擬的自治條例子法,包括公告裝置容量應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執行方法、新建建築能源耗用資訊標示實施辦法、一定規模公共工程節能減碳作業事項規範、指定能源用戶及一定規模以上事業訂定節能減碳計畫規定、低碳交通區劃定及資源循環零廢棄執行計畫等二十一項。
環保局強調,《台南市淨零永續城市管理自治條例》是一項重要的里程碑,彰顯台南市追求淨零排放之決心,期待中央協助儘速核定,市民亦能共同響應,自備環保餐具、落實減塑及一次性用品減量,成為推動淨零轉型的生力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