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王姓男子走過一處農地果園,見木瓜樹結果纍纍,竟起貪念偷了三顆木瓜,並隨手將水果套袋棄置在地,果農發現木瓜被偷報警,經警方調閱附近錄影帶,查出王男所為移送法辦。台南地院依竊盜罪判他罰金一萬元,平均一個木瓜三千多元。
王男(四十七歲)於今年三月十日上午九點卅五分路過一處果園,見木瓜樹上結滿果實,一時手癢,順手摘了三個木瓜(價值約五百元),事後被善化警分局查獲並發現王男有竊盜前科,蔡姓失主一怒告上法庭。王男坦承摘木瓜,惟否認有竊盜犯意,並且辯稱以為木瓜是沒有人要的等語。
法官依現場照片,發現果園有人整理且木瓜果有包套袋,不採信王男的辯詞,事後王男也未返還三個木瓜,且迄未與被害果農達成民事和解,應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