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兒童權利公約微電影比賽開跑

新竹縣兒童權利公約微電影比賽開跑,歡迎竹縣高中職、國中學子參賽。(記者彭新茹攝)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縣政府為使兒童及少年深入了解兒童權利公約(CRC)意涵,並能自發性蒐集資料、深入思考及反思轉化成為新的理解,今年特別舉辦「CRC微電影比賽」,即日起徵件至九月二日止,歡迎就讀新竹縣各國中、高中(職)學生,配合主題發揮創意,踴躍參賽。

縣長楊文科表示,為傾聽兒少聲音及想法、實踐兒少表達意見的權利,縣府今年遴選第三屆兒童及少年諮詢代表,透過培力課程及例行會議,幫助兒少代表加強認識自身權利及累積與相關的知識能力,並鼓勵他們針對生活中的所見所聞進行提案。今年六月,縣府召開兒少權利促進會時,兒少代表提出三項提案,向縣政府說明自身群體所面臨的困境及促進改善方案的推動,縣府相關單位都很重視,也詳細一一回應。

社會處說,竹縣第三屆兒少代表在例行會議中,構思討論推廣CRC議題方式,經研討一致認為若能經由拍攝CRC微電影方式,能讓更多兒少經由資訊媒體瞭解CRC的意涵。社會處也採納兒少代表的構想,辦理CRC微電影比賽,而兒少代表們也主動拍攝微電影比賽示範影片。比賽辦法請看社會處網站。

社會處說,聯合國大會於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二十日,通過專為兒童而設的國際公約《兒童權利公約》,保障兒童擁有基本人權,確立兒童是權利的主體,而非國家、父母的附屬品。而為將《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與國際接軌,強化我國兒少權益保障,二0一四年六月四總統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並自當年十一月二十日起施行。

CRC保障的「兒童」,是指所有未滿十八歲的兒童及少年,CRC為維護兒童的權利,提出四大原則,分別係禁止歧視原則、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兒童的生存及發展權及兒童有表達意見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