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99%逾50年公有建物未普查 羅廷瑋籲文化部加速地方推動文資保存

羅廷瑋呼籲文化部應提出具體改善措施,協助地方政府加速推動文資保存工作。(羅廷瑋提供)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3日,就「『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40年有餘,修復體系翻新升級」進行專題報告。立委羅廷瑋說,防範文化資產火災,文化部與相關部會合作推出「文化資產災害情資網」。該資料庫卻未將資訊完整呈現,遭受離奇失火的歷史建物皆「被消失」;各縣市於執行有其困難之處,如缺乏人力辦理統計,或無相關數據,全台超過兩萬棟逾五十年公有建造物高達99%未進行普查。羅廷瑋呼籲文化部應提出具體改善措施,協助地方政府加速推動文資保存工作。

台灣的歷史建物過去常發生「離奇失火」事件,主要原因包括用火不慎、人為縱火、施工不當及電氣因素。防範文化資產火災,文化部推出「有形文化資產防災守護方案」,該方案仍在進行中。

羅廷瑋發現,文化部和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等相關單位建置的「文化資產災害情資網」未將遭受火噬的歷史建物全數納入其資料庫中,這些歷史建物莫名其妙「被消失」。羅廷瑋質疑,部會之間勾稽資料困難?還是文化部根本從未掌握相關資料?要求文化部應全面納入相關資料,確保文化資產保護工作無死角。

羅廷瑋指出,去年7月文化部受到監察院糾正,全台灣超過2萬棟50年公有建造物裡面,只有353棟提送文化價值評估,這6年來拆掉的,有2成都是沒辦理文化價值評估的,實是「違法拆除」,被監察院認為有重大違失,要求確實檢討改進。

各縣市於執行上有其困難之處,如缺乏人力辦理統計,或無相關數據,致全台超過兩萬棟逾五十年公有建造物高達99%未進行普查,羅廷瑋呼籲文化部應提出具體改善措施,協助地方政府加速推動文資保存工作。

羅廷瑋說,究其文資法施行細則,目前對於「專家學者的定義、專業內容、職業倫理、職務執行細則」等,都沒有明確規範。文化部可參考加拿大的建築遺產價值評估系統,從建築史價值、歷史價值、環境價值、使用價值及真實性價值五項指標進行分級評分,以達客觀的標準,避免文資審查爭議。

文化部長李遠表示,三個月內會提出具體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