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媒體人吳子嘉因在網路直播節目中指控政府在BNT疫苗採購過程中貪汙,遭前衛福部長陳時中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一千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十二日宣判,吳子嘉須賠償陳時中三百萬元,全案可上訴。
吳子嘉於一一二年五月二十日在網路直播中,曾指控「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A了一億美金」,並聲稱「合約被封存三十年不准看」,指控陳時中涉及近三十億台幣貪汙。這些言論隨即引起陳時中的強烈反駁,並於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台北地院指出,吳子嘉在其YouTube頻道中的言論涉及指控陳時中與其他官員在BNT疫苗採購過程中的貪汙行為。吳子嘉還提到疫苗採購價格與實際價差問題,及其他涉及不正當干預的說法。法庭認為,吳子嘉的言論屬於事實性言論,理應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然而,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之間存在衝突,吳子嘉需證明其言論符合事實或經過合理查證,才能免除侵權責任。
法官經過審查證據後,法院認定吳子嘉的言論與客觀事實不符,且在發表前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因此,對陳時中的名譽權造成損害的結果,吳子嘉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