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有關民眾十四日通報疑似有婦人對兒童照顧不當案,新竹縣社會處社工第一時間前往關心,協助女童就醫治療,目前女童已無礙。社會處表示,婦人為單親媽媽照顧女童(無其他孩子),考量照顧狀況與能力,以兒童妥善受照顧和最佳利益考量,社會處已先行安置女童,後續將詳細評估,同時社會處感謝民眾的熱心通報。
社會處說,十四日婦人從火車站出站時,因女童下車拖鞋掉落至鐵軌,故讓女童未穿鞋走路回家。社會處在接獲通報後,立即派案調查,經兒保社工到家訪視,檢視女童腳掌有灼傷水泡,立即協助送往醫院急診治療。考量案家目前照顧狀況與能力,為讓兒童有妥善的照顧並維護其最佳利益,社會處已先行安置該名女童。
社會處說,此個案為縣府與民間社福單位服務中之案家,因應案家狀況,目前除提供經濟扶助外,也有提供育兒指導資源及早期療育等社會福利服務。後續會再進行調查,依法保護女童,並將聯合公私部門繼續輔導與提供案家相關服務。
社會處呼籲,民眾如發現對兒童或少年有疑似被不當對待、疏忽照顧或虐待之情形,可撥打一一三通報;如發現有立即危險,可直接撥打一一0,聯繫警政單位報案。
社會處也提醒,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當兒少遭遇一些事件時,媒體、政府機關與其他任何人不能揭露足以識別兒少身分的資訊;兒少權法規範的個人資訊,不僅是兒少本人的照片或影像、聲音、住所、親屬姓名或其關係、就讀學校或其班級等個人基本資料,只要揭露的資訊足以識別,便是可能違反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