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何姓男子一0六年考取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一0七年至國安局報到受訓,後來因故遭退訓,不料,他竟在一0八年十月間,在網路社群平台「批踢踢實業坊」發表二篇文章,揭露國家安全局訓練中心相關人員的身分資訊,一審台北地院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十七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高院判決指出,何男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於一0八年十月九日以「w***0」帳號登入「批踢踢實業坊」在所發表「[心得]國安訓練考試史上最黑暗」文章中,揭露國家安全局訓練中心隊長及隊輔導員之化名、職稱等特定身分資訊,又於同年月十二日以「w***0」帳號登入PPT,在所發表
[爆卦]國家安全局嚴苛逼退、刁難國家考試公務員」文章中,揭露國家安全局訓練中心主任之化名及職稱等足以特定身分之資訊,使情報人員身分洩漏。
法院指出,何男於一0七年至國家安全局報到並接受訓練後,應明瞭其所得知的情報人員身分資訊屬國家機密,不得對外揭露,但何卻於網路上公開相關訊息,顯示其故意洩漏情報的行為,並非無心之失。
對於何男的辯護以及上訴聲明,法院裁定無理由,並認定一審判決事證明確、法律適用正確,量刑合理,因此決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