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中正區「好甘心診所」在新冠疫情期間,違規先替五百四十一名不符合資格的志工施打AZ疫苗,遭衛生局裁罰二百萬元。好甘心不服興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敗訴,認定衛生局對該診所開罰二百萬元合法,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民國一一0年六月八日,好甘心診所違反當時的新冠疫苗接種政策,將AZ疫苗施打給五百四十一名不符合優先施打資格的志工,衛生局因此對該診所處以二百萬元罰款。好甘心診所隨後提出行政訴訟,主張當時的疫苗接種政策並不適用於其診所,且指揮中心發出的「函」沒有法律約束力,要求撤銷罰款。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疫情指揮中心所發布的疫苗施打計畫屬於中央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訂定的預防接種政策,當時的施打政策明確規定,符合第一類接種對象僅限「醫院的衛生保健志工」,而診所僅可施打兩名行政人員。好甘心診所大規模施打疫苗給不符合條件的志工,已明顯違規。
法院指出,好甘心診所未能提供五百四十一名志工的相關紀錄,也未能證明其志工資格符合當時的政策要求,顯示診所對疫苗接種政策的忽視。在疫苗資源緊張且政府對接種順序有嚴格規定的情況下,診所的行為造成不當使用疫苗,衛生局的罰款裁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