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以下特教生助理月薪調高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為協助特教生、減輕教師負擔,教育部近日訂定要點,補助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進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月薪制三萬一千元起,時薪制不低於基本工資時薪,服務達一定時數還可加成。

教育部近日公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進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作業要點」,補助地方政府與教育部主管的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不含非營利或準公共幼兒園)經費,以進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要點自今年八月一日生效。

教育部表示,特教學生助理員分為月薪制與時薪制,月薪制起薪為三萬一千七百廿五元,並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標準,支給年終工作獎金;經考核連續兩年獲甲等,或三年內有兩年獲甲等、一年獲乙等者,可晉薪一級。

時薪制特教學生助理員不得低於勞動部規定的基本工資時薪,具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資格者,時薪得以基本工資的一點二倍支給;經考核獲甲等且完成每學年在職訓練九小時以上者,服務達八百、一千六百、二千四百、三千二百小時者,支給分別加成五%、十%、十五%、二十%。

教育部也提到,學校、幼兒園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核予學生助理員特別休假,月薪制學生助理員於寒暑假期間,應配合參加各主管機關或學校、幼兒園規劃的教育訓練及寒暑假課後照顧班服務;其他時間應返回主管機關或進用單位指定的上班地點,協助辦理特殊教育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