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琇惠∕台北報導
調查局從今年八月五日起一連五天發動全國同步偵辦「金融掃黑專案」,從個人及企業面向重點打擊「違法操縱股票市場」、「惡性金融詐貸」、「非法經營地下金融」、「虛增公司資本」等四大類不法案件,一共查獲一百五十案,兵分六十九處搜索及約談四百二十一人,查獲不法金額約三十億一千七百八十九萬餘元。
調查局表示,總統賴清德及行政院長卓榮泰上任以來,宣示首重「五打七安」,政府將全力打擊「黑、金、槍、毒、詐」。調查局為落實總統及院長政策指示,自今年六月起即積極規劃專案,動員全局外勤單位蒐證涉及財經不法線索,不容犯罪集團破壞金融秩序穩定。
調查局上星期動員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調查處、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等二十二個處站;分別由台北、新北、台中、嘉義、台南及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
調查局表示,這次「金融掃黑專案」有多項重要成果,其中,某環保公司黃姓實際負責人明知公司取得的專利無法實際操作,竟與某銀行經理、職員及多家公司負責人合謀,由台新公司登記負責人黃女,持不實的設備買賣契約書、智慧財產局專利證書等,向銀行申請擔保貸款,合計二億六千二百萬餘元,銀行經理及職員則扮演金主角色,出借資金給黃男以營造公司營運良好、資金充足假象,黃男在銀行經理配合主導下,順利通過授信審核涉嫌詐貸。
此外,新北檢也查獲胡姓夫婦不具經營有價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的證券期貨業務人員身分,竟透過經營臉書粉絲專頁代客操作投資方式,於二0二一年七月起陸續招攬約百名投資人,實際上由胡男代操股票及期貨,卻與投資人簽訂「境外公司股權協議書」,藉由出資成為公司股東形式,要求投資人將款項匯入指定帳戶,接著由胡男自行決定買賣國內外股票、台灣加權股價指數期貨或海外期貨等投資標的,以此方式非法經營有價證券全權委託投資及未經許可經營期貨經理事業等業務,違法金額約三億三千八百八十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