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報林士傑命案槍手藏身高雄 男遭罰一萬二千元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屏東林姓男子上個月在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遭槍殺後數日後,向警方報案指槍手藏身高雄,經警方攻堅發現是烏龍。高雄簡易庭依違反社維法,判林男罰鍰新台幣一萬二千元,得抗告。

林士傑七月八日清晨在台南市南區新樂路住處前,遭一名身分不明人士近距離槍擊身亡,槍手尚未被逮捕歸案;林男月十一日下午一時許在屏東縣打電話報警,向高雄市警察局苓雅分局通報指槍手藏身高雄市三多三路,謊稱犯罪嫌疑人可能藏匿高雄市前鎮區一間酒店。警方獲報到場臨檢,發現林男通報酒店未營業,員警改臨檢同地址三樓及五樓店家,均未發現可疑人士,經警方調查確認是烏龍報案,將林男依違反社維法送辦。

法官依林男自白、時序報告、電話譯文、手機通訊軟體畫面截圖及員警現場臨檢照片等事證,認為林男辯稱犯嫌藏匿消息是關聖帝君打電話跟他講的,隨後向警方通報等行為,顯然已使公務人員疲於奔命,可能影響真正災害搶救。法官審理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45條第1項、第85條第3款「故意向該公務員謊報災害」,處林男罰鍰一萬二千元,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