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三地門鄉長涉洩漏標案內容收賄!15萬交保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三地門鄉長曾有欽等三人,涉嫌洩漏工程標案內容給特定廠商,並收取賄款;案經屏東地院裁定曾有欽及韓姓秘書交保、周姓建設課員收押!

屏東地檢署指出,曾有欽在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擔任三地門鄉長迄今,與韓姓秘書及周姓建設課員,涉嫌洩漏鄉內工程標案的預算金額及內容給特定廠商,進而向廠商收取賄款;目前韓姓秘書已退休、周姓建設課員已不在職。

屏東檢方表示,曾有欽與韓姓秘書身為鄉公所監督採購案件人員,竟由韓姓秘書陸續向友人借用土木包工業名義承包鄉公所工程,從中獲取不法利益。

另外,曾有欽明知依「屏東縣政府公務車輛管理及使用要點」規定,公務車只限公務使用,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去年八月至今年六月止,駕駛公務車做私人用途達三十多次。

屏東檢方發動搜索,同步傳喚涉案犯罪嫌疑人,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三人犯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期約、收受賄賂,及刑法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二十三日凌晨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屏東地院於下午裁定周姓建設課員羈押禁見、曾有欽及韓姓秘書分別以新台幣十五萬及十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