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
台東地檢署偵辦一起消費糾紛案,意外發現台東按摩店「綠絲美髮美體沙龍」在按摩室裝設監視器,並未告知消費者,涉嫌違反個資,展開偵辦。經由八名被害人出面指證,台東地檢署一一一年三月將登記為負責人的律師張靜和負責經營的黃姓女友人提起公訴。台東地院日前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張靜和黃女有期徒刑十個月,可上訴。
判決書表示,張靜辯稱業務繁忙,僅出資及登記負責人,不是實際經營者。負責經營的黃姓女子則辯稱按摩室裝設監視器之目的係為防盜,以及預為消費糾紛蒐證以自保。
法院審理認為,張、黃因消費糾紛衍生相關民刑案件,兩人以裝設監視器攝錄之方式竊錄有高度隱私的身體隱私部位,所侵害法益明顯大於維護之利益。
判決書表示,審酌張靜是沙龍負責人、黃姓女子為經營者,兩人未提供消費者安心使用環境,長時間攝錄前往按摩者之裸露影像,並將影像當另案為證,不尊重消費者隱私權;且兩人犯後均否認犯行,迄未與八名受害人達成和解,量處十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