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中秋佳節及國慶日假期將屆,爆竹煙火需求量驟增,為避免部分販賣場所可能販賣超量爆竹煙火,南市消防局已啟動稽查工作,加強呼籲宣導業者業者勿販賣無認可標示的爆竹煙火,以保障民眾安全並杜絕非法製造及販售,也鼓勵民眾踴躍檢舉不法業者及非法爆竹煙火。
市長黃偉哲表示,燃放爆竹慶祝也應注意安全,稍有不慎,轉瞬間極易釀成災害,造成自己或他人的痛苦,如涉及民眾生命、財產的損失,除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吃上刑事官司外,還可能被告上糾纏不清的民事官司。也提醒民眾歡慶佳節同時,施放爆竹煙火應依其產品使用說明、警語及注意事項在戶外空曠處進行施放。
消防局局長李明峯指出,南市消防局各大隊、分隊已加強轄內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安全檢查工作,並針對非法爆竹煙火場所強化查察取締,同時也利用各項活動宣導機會,呼籲民眾應使用附加認可標示之合法爆竹煙火,依據安全注意事項燃放爆竹煙火。
南市消防局提醒,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於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應行陪同。」,如有違反將處三千元至一萬五千元罰鍰,內政部也公告禁止兒童施放升空類、飛行類及摔炮類等較具危險性之一般爆竹煙火,業者不得販賣給兒童,違者將處三至十五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