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頭食品查核5家不合格 竟有4家在台南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12日公布酸化罐頭食品製造業稽查結果,在查核41家業者中,有5家業者被發現違規,其中竟有4家位於台南市,1家位於高雄市,而台南市田庄食品因第2度被發現貯放過期原料及不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共被罰款36萬元。

食藥署指出,酸化罐頭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包括查核業者之食品業者登錄資訊、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強制檢驗、保存來源文件、食品追溯追蹤系統、產品標示、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等項目,並抽驗罐頭產品或農作物類原料。

食藥署指出,本次抽驗計41家業者、抽查93件罐頭產品標示及抽驗62件罐頭產品或農作物原料,其中1家GHP複查不合格、1家HACCP複查不合格、7件產品標示成分未由高至低排列等項目不符規定、1家業者查獲貯存逾期食品原料,轄管衛生局皆已依法處辦,總計裁處金額為63萬元。

食藥署指出,5家不合格業者中有4家登記在台南市,依罰款金額依序為,台南市田庄食品公司,於12個月內2次被查獲貯放逾期原料,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處以30萬元罰款,另HACCP複查不合格再罰6萬元,共計裁罰36萬元。

台南市麒宏食品公司,因牆壁、天花板、門窗及設備不潔且經GHP複查不合格,罰款12萬元,生產之食家麻辣雙寶外包裝標示與規定不符,再裁處4萬元,共計裁罰16萬元。台南市統芳生物科技公司生產之康健密碼含鐵四物飲、康健密碼無糖燕窩、和展龍絲冰燕窩包裝標示與規定不符,罰款5萬元。台南市福成醬園其壼底蔭瓜外包裝標示與規定不符,裁處3萬元。

另一家在高雄市,為松葉美食公司,其生產之穀物紅蜜紅豆、穀物蜜芋頭的包裝標示與規定不符,罰款3萬元。

食藥署指出,食品工廠業者應落實執行衛生安全管理,以確保製售產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為維護國人飲食安全衛生,衛生機關將持續執行相關查核事項,倘有不符規定者,將依法處辦,以維護消費者食品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