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牛EMPEROR 遭勒令停業、現址由他人承接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和牛EMPEROR」貯存逾期肉品違規一案,食安處十三日表示,依違反食安法規完成處分,勒令該店停業,重罰一四四萬元,業者針對罰款分期繳納中,預計今年底全數繳清。

此外,原經營業者於八月一日完成辦理停業,食安處派員前往營業場所完成逾期肉品銷毀處置。

目前該址由其他業者承接營運,食安處衛生稽查結果合格,市府將不定期前往稽查,若查獲違規必依法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