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2警喝花酒爆互毆釀傷 市警局調查各記1大過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中正第二分局刑事張姓分隊長與中山分局彭姓刑事小隊長,在三日與友人餐敘後,共同至中山區酒店續攤消費,期間張、彭二人疑酒後爆口角糾紛,並進一步發生肢體衝突,造成張員手部骨折,彭員面部擦挫傷,台北市警局督察室查辦屬實,遂於十三日對張、彭等二員違紀行為各記一大過,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提列為教育輔導對象。

據了解,事發當晚的餐敘是彭男與南部北上的好友相約餐敘,並邀約一名二線四星副分局長參加,該名副分局長則找來中正二分局張男陪同,宴飲過程中與會者推杯換盞、賓主盡歡,有人意猶未盡,遂提議前往北市中山區有女陪侍酒店續攤,其中張、彭二員便在續攤人員中。

一行人到中山區酒店續攤後,張、彭二人在包廂內疑酒後爆口角糾紛,張男竟酒醉失控朝彭男揮拳,隨後二人爆發互毆,造成張男手部骨折,彭男則面部受有擦挫傷,二人後續自行就醫。此事隨後在警界流傳,二人服務單位的督察組及市警局督察室都接獲消息,隨即主動查辦。

台北市警局十三日表示,經調查張姓分隊長與彭姓小隊長涉足不妥當場所屬實,確有酒後滋事等情,針對張、彭等二員違紀行為各記一大過,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提列為教育輔導對象,加強管考,並持續查究釐清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警察局強調,員警如涉及違法違紀案件,即依法嚴查究責,對於員警風紀將秉持 「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全力杜絕員警風紀案件發生,以維護警察整體優良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