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晶片變賣 工程師認賠獲緩刑

本報綜合報導

前台達電林姓男工程師偷走九千九百八十顆IC半導體晶片變賣。桃園地院審理時,考量林男與台達電成立調解、允諾分期賠錢,依竊盜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緩刑三年。

三十一歲林姓男子在台達電平鎮廠當工程師期間,為解決債務問題,三度趁著值夜班偷走共九千九百八十顆IC半導體晶片,以五十九萬三千元出售。

桃園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林男坦承犯行、說詞與事證相符,審酌他態度尚可且與台達電成立調解,允諾分二十九期賠償一百四十萬元,足認有悔意;十三日依犯竊盜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緩刑三年,可上訴。若違反賠償負擔,檢察官可聲請撤銷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