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明達槍擊案 槍手起訴求重刑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威震集團董座吳明達及友人在七月間,於北市大同區天龍三溫暖外遭彭姓犯嫌當街槍擊,彭嫌犯後向警交槍自首,彭嫌供稱是因不滿吳明達向其經營的餐廳收取保護費犯案,士林地檢署經調查後,日前依殺人未遂、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對彭嫌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以維護社會治安。

檢方調查,彭姓被告於一一二年九月及十月間受託保管一支制式手槍及子彈。因對吳姓被害人的不滿,彭姓被告與不詳人士聯絡,共同策劃了這起槍擊事件。案發當日,彭姓被告在公共場所埋伏,當見吳姓被害人及其友人出現時,便立即持槍朝兩人開火,共開了五槍,導致兩名被害人中彈受傷。所幸經送醫急救後,兩名被害人均未有生命危險。

檢方指出,自首及未遂的情形並非必然可減刑。考量到被告的犯罪手段及對社會的危害,檢方將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以確保法律的威嚴及對未來類似事件的震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