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林姓男子體重達一百一十五公斤,去年除夕拜年訪友時被章姓前員工譏諷「拿不出一百萬元打牌」,竟激動狂毆、猛踹活活打死對方,全案為苗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案,一審合議庭今年五月十七日依傷害致死罪判林十年六月,台中高分院二審十三日判處駁回。
起訴書指出,林男曾是章男的員工兼朋友,雙方無糾紛,去年一月二十二日凌晨一時多,二人在苗栗縣南庄鄉南江村因酒後爭執,林見章要開車離去,上前阻攔未果就用手肘擊破車窗,徒手毆打章頭、頸部,還強行拉下車出腳用力踢、踹章頭、胸腹部多次。
章男被毆到倒地不起,在場彭姓男子極力勸阻,強行拉開林才罷手,但章被打到多處外傷、肝臟撕裂傷、脾臟破裂、腸穿孔,多處器官損傷及大量出血及出血性休克,送醫急救仍因傷重同日凌晨三時多死亡。
苗栗地院一審時,林男均坦承不諱,有相關證詞、扣案證物及相驗報告可佐。一審以林有槍砲、恐嚇及酒駕等前科,這次又酒後故意犯罪,應加重其刑,考量林去年除夕去拜年時,被章男譏諷拿不出一百萬元來打牌而起口角,就酒後氣憤失控,其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一點一五毫克,林還自稱每天下班都會喝半瓶高粱、一手啤酒,可見他酒癮甚深。
一審發現,林男身高一百七十六公分、體重一一五公斤,章男身高一百七十三公分、體重九十公斤,林身材壯碩徒手毆打又出腳踹致死,犯後雖提五百萬元賠償計畫,卻無法保證能按時履行而未能和解,審酌一切情狀後依傷害致死罪判他十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