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議員張肇良涉關說 求刑10年

本報綜合報導

民進黨籍桃園市議員張肇良在未擔任議員時涉搭違建租給超商,並關說龍潭區公所讓違建不會被即報即拆,不法所得逾三百八十九萬元。桃檢十三日偵結,起訴張肇良等五人、求處十年徒刑。

張肇良涉嫌在民國一0九年擔任桃園市政府顧問期間關說龍潭區公所,不要通報一處正在興建中的違章建築為A類違建,讓該違建不會被即報即拆,才能在完工後出租給超商營業。桃園地檢署七月搜索後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張肇良獲准,並扣得相關金融帳戶內二百三十九萬五千四百三十一元。

桃檢調查,張肇良在一一0年初遭檢舉後,該案由時任桃園市都發局建管處周姓約僱員、時任龍潭區公所工務課陳姓約僱技術員共同認定是「施工中違建」,列為最優先拆除對象。張肇良得知後,在未經地主同意或授權下偽造「陳情書」,並在周姓約僱員指點下,持偽造的「陳情書」假借民眾陳情程序向龍潭區公所陳情。時任龍潭區公所主秘、現任龍潭區長黃世琪等人,非法將該違建改列為非優先拆除的「既存違建」,讓該違建在同年五月間被出租給超商經營,截至今年七月十五日,張肇良因而獲得出租收益不法利益三百八十九萬三千四百元。

桃園地檢署九月四日執行第二波搜索後偵結,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之圖利等罪嫌,對張肇良等五人提起公訴,並就張肇良具體求刑有期徒刑十年,其餘被告則依犯罪情節及犯後態度等因素求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