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簡化外國人轉換雇主流程 無須臨櫃親辦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勞動部二十日表示,即日起簡化外國人轉換雇主作業流程,雇主無須再前往就服機構轉換雇主登記,預估一年有十萬名雇主及外國人受惠。但若是二十日之前雇主已收到勞動部核發同意函,仍需至就服機構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布新聞稿表示,勞動部會主動將外國人基本資料及轉換雇主資訊,自動傳輸至「外國人勞動權益網移工轉換雇主專區」,再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配合辦理轉換雇主作業。即日起雇主收到勞動部核發同意外國人辦理轉換雇主或工作函時,無須再前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轉換雇主登記。

勞動部指出,此舉除可避免雇主疏於辦理外國人轉換登記情形外,也可加速外國人轉換媒合程序。

勞動部表示,依修正規定,雇主與外國人合意轉換雇主或工作,或申請延長轉換期限,於線上申辦系統申請時,應先於「外國人同意轉換雇主或工作證明書」登載外國人希望工作區域、希望工作類別、語言能力及聯絡方式等轉換雇主資訊,經勞雇雙方確認內容無誤完成簽署後,連同申請書等相關應備文件送出申請。

勞動部提醒,在二十日之前若雇主已收到勞動部核發同意外國人辦理轉換雇主或工作函時,因尚未開始主動將外國人轉換雇主資訊上傳,雇主仍須前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外國人辦理轉換雇主登記,以確保外國人轉換雇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