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官二士官長偷運學校機床變賣被訴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陸軍官校陳姓士官長及邱姓退役女士官將大學部的報廢工具機床當成廢鐵,私自偷運出營區秤重變賣,所得款項都侵吞入己,高雄地檢署五日偵查終結,將涉案的兩人依貪污治罪條例之侵占公有財物罪嫌起訴,且陳男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檢方建請法院依法減輕其刑。

今年一月下旬陸軍官校校慶將至,長官要求需將停放校內路口之「勤務連大型機具剪床」移置報廢庫房擺放,負責官校大學部財產管理業務的陳姓士官長因聯繫、調度移置車輛未果,於是聯繫負責交接業務給他的退役邱姓學姐協助移置該剪床,邱女則提議可找廠商將剪床運出營區變賣,該剪床未依國軍廢舊及不適用物資處理作業規定辦理報繳前不得私自處分仍屬陸軍官校之公有財物,二人明知仍商定將剪床載送出營區變賣。邱女委託廠商於二月二十二日下午以掩人耳目方式運出營區之後,該剪床經以回收廢鐵秤重變賣,由清運廠商得款近三萬六千元,並從中朋分五千元利益給邱女。

校方後來發現該剪床不見了,循線才發現早已遭邱女及陳男變賣,報請憲兵隊展開偵辦。高雄地檢署七月十七日搜索陸軍官校辦公處所及被告住居所等處,認陳、邱二人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則裁定陳男、邱女分別以二十、十五萬元交保。

高雄地檢署表示,陳姓士官長在偵查時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檢察官認為,變賣剪床款項不到三萬六千元,在五萬元以下,而該剪床符合國軍廢舊及不適用物資處理作業規定標準,已納入汰除品項,業經陸軍官校回覆在案,考量陳姓士官長為儘速達成長官要求,始鋌而走險致犯行,其犯罪情節尚屬輕微,請法院減輕其刑;至於邱女始終否認犯行,且迄未繳回其所獲取之不法利益五千元,併考量該件犯罪情節尚屬輕微,檢方則建請法院審酌量處適當之刑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