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摑下屬 派出所長記過拔官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文山一分局萬芳派出所林姓所長近日因在餐敘場合,酒後對同仁動手拍打臉頰舉動,遭員警向分局投訴,雖林姓所長辯稱兩人感情好像兄弟,才有此舉動,但文山一分局經查實後,將林姓所長予以記過處分並列入考核。後續台北市警介入調查,則在二十九日決議對林員從重核處記過二次,並立即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據悉,該事件發生在萬芳派出所轄區某餐廳,十一月二十九日派出所在該處舉辦迎新送舊餐敘,後有長輩前來敬酒,當時,林姓所長發現一名警員未起立敬酒,認為其態度不夠尊重,便在餐敘結束後,於餐廳門口用手拍打該警員臉頰數次,事發時有不少同仁還目睹。

事後,該警員對所長的行為感到不滿,並於兩週後向分局投訴,督察組隨即介入調查。在調查過程中,林所長則表示,當時拍打同仁並非因為敬酒問題,而是為了提醒該名警員工作上的事宜,並稱自己與該警員關係密切,視對方為「兄弟」,才以此行為表達友好和關心。文山一分局經調查確有其事,便將林姓所長予以記過並列入考核的行政處分。

事件經媒體披露後,台北市警局長李西河立即指示督察室介入查處,經調查核定林姓所長酒後行為失當屬實,在二十九日決議對林姓所長從重核予記過二次,並立即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另該分局查案不力、違反報告紀律,將從嚴查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