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消防局樹林分隊近日執行例行性居家防火宣導訪視時,於樹林區一處民宅內,發現存放大量的爆竹煙火,經清點後,總重量達394.96公斤,其中火藥量高達118.5公斤,其構造不符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4條第2項,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消防局指出,經初步了解,該民宅負責人私自囤積爆竹煙火,存在極高的火災風險,由於爆竹煙火屬於高度易燃易爆物品,在存放過程中,若缺乏妥善的管理與安全措施,極可能因高溫、碰撞或電氣問題引發災害威脅鄰近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
消防局第五大隊長高宗祺表示,正值年節將近,許多人會購買爆竹煙火,請注意購買有附加認可標示之產品,並遵守規定使用與存放,以免因疏忽釀成災害,也呼籲若發現有人違法存放或販售爆竹煙火,請踴躍向警方或消防單位舉報,共同維護社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