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市某茶業公司以越南茶葉摻進台灣茶葉中混合攪拌後,並貼上「台灣手作」標籤冒充台灣茶賣給下游手搖飲店,不法獲利四十一萬多元,高雄地方法院依詐欺取財罪判陳男一年徒刑,緩刑二年,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科罰金十萬元。
高雄市某茶業公司陳姓男負責人在網路設「天恩茶天下」網站販賣茶葉,但自一一0年八月,以每公斤一百五十元~一百六十元等價格,向上游公司購入越南茶葉後,指示不知情的員工,在高雄市鳳山區的公司,將越南茶葉按比例混入台灣茶葉,製造成「536台灣冬阿里山青茶」、「525阿里山金萱」、「535台灣特金萱茶」、「585台灣澈蜜綠金萱」、「595台灣冬季特金萱」、「511黃金烏龍茶」等茶葉名稱在網路販售。陳姓負責人在這些茶葉包裝並貼上「台灣手作」標籤,自行或指示員工向客戶推售茶葉。
高雄市調查處根據陳男的銷售紀錄,這批混充貨在一一0年至一一一年,曾出貨八百七十斤到基隆、新北、台中、高雄、屏東五家不知情是混充茶葉的餐飲店。檢調以每斤可泡二百杯手搖飲來計算,共可泡十七萬四千杯。